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空气净化器的臭氧标准 - AB 2276 空气净化器法规
加州议会法案 2276 要求该州销售的所有家用空气净化器必须满足严格的安全要求,并证明空气净化器可能排放的任何臭氧必须符合臭氧限值,即 h.必须低于或等于规定的标准。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指出: 根据加州议会法案 2276(2006 年,Pavley),空气资源委员会 (ARB) 于 2007 年 9 月制定并通过了一项法规,限制室内空气净化装置的臭氧排放,以保护公众健康。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所有空气净化设备必须在 2010 年 10 月 18 日(完成日期)之前购买。

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空气净化器的臭氧标准 - AB 2276 空气净化器法规
加州议会法案 2276 要求该州销售的所有家用空气净化器必须满足严格的安全要求,并证明空气净化器可能排放的任何臭氧必须符合臭氧限值,即 h.必须低于或等于规定的标准。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指出:
根据加州议会法案 2276(2006 年,Pavley),空气资源委员会 (ARB) 于 2007 年 9 月制定并通过了一项法规,限制室内空气净化装置的臭氧排放,以保护公众健康。 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所有空气净化设备必须在 2010 年 10 月 18 日(完全合规之日)之前满足法规要求。
尽管这些标准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但它们对所有州的居民都非常有用,因为对空气净化器的独立测试表明哪些空气净化器符合严格的标准,哪些不符合。 在为您的家庭环境购买空气净化器时,尤其是家人患有哮喘的情况下,您不想要最好、最安全的吗? 难道您真的不想购买一种不排放臭氧的产品吗?臭氧是一种无味气体,据信会恶化哮喘患者和过敏患者的家庭环境? 您不想购买一款符合独立电气安全标准的产品吗?
任何不符合加州标准但在网上或通过目录销售的室内空气净化装置必须贴有通知,说明:不符合加州要求; 无法运送到加利福尼亚州。 空气资源委员会甚至将目标瞄准了加州制造的不符合要求但只在州外销售的空气净化器。 人们担心,退回给制造商的任何设备都可以在加州使用,因此制造商将不得不贴上不符合标准的标签。
臭氧很好,在高空,但不在地面。 尽管地球大气层中的臭氧层可以保护地球免受 99% 的太阳紫外线 (UV) 辐射的影响,但地面臭氧是烟雾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对我们呼吸的空气产生负面影响。 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的一些空气净化器(Sharper Image 的 Ionic Breeze 经常被引用作为例子)会排放臭氧,这是用紫外线产生负离子的副产品。 即使据报道臭氧水平升高会导致肺部疾病、哮喘发作、住院甚至过早死亡,加州的公司仍然继续销售产生臭氧的空气净化器。
尽管告知公众潜在的健康危害,但出色的营销似乎迫使加州居民继续购买这些有潜在危险的空气净化设备。 为了阻止此类设备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议会通过了第 2276 号法案。 前往 CA ARB 。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要求州机构强制执行室内空气净化设备的标准,并制定了独立实验室的测试要求以及空气净化器必须满足的标准才能满足认证要求。 在上述 ARB 网站上,您将找到列出符合 2010 年加州标准的空气净化器的页面链接,以及列出被归类为潜在危险的空气净化器/臭氧发生器的页面链接。
灵感来自桑德拉·梅洛